歡迎您使用 Funique VR(以下稱「本公司」)以「Funique+ 網站」(以下稱本網站)、Funique+ APP(以下稱「本 APP」),或其他方式所提供的 Funique+ 影音相關服務,以及未來新增的各項服務(以下統稱「本服務」)。
「Funique+ 使用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是由本公司所擬定,作為使用本服務者(以下稱「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本網站及本 APP 時,雙方間權利義務的依據。
當您利用各種裝置、設備或方式使用本服務、本網站及本 APP 前,請您充分審閱本條款內容並瞭解您的權利義務,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或完成登入本服務時起,便視為您已經充分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的全部內容。本公司保留必要時得修改或變更本條款內容的權利,修正後的本條款內容將會公布在本網站,請您自行點閱,本公司將不另行告知。若您於前開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經充分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您無法遵守本條款內容,或不同意本條款一部或全部內容時,請立即停止瀏覽、使用本服務。為確保您的權益,請您隨時確認本條款的最新條文內容。
若您未滿十八歲,除您本人應遵守上述規定外,您的家長(或監護人)也應同時充分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條款的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您方得註冊、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充分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的所有內容及其後的修改變更。若您違反上述規定因而造成您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受到損害,本公司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本條款約定內容如下:
(一)本服務係指 Funique+ 藉由與網路相連之 VR 頭盔、電腦及其他設備(以下稱「相容性設備」)內之網路所提供之搜尋及觀賞影音內容服務,包括所有功能、網站內容、使用者介面,以及與本服務相關之內容。
(二)本公司將視實際狀況,不定期新增、修改本服務內容或暫停、終止本服務。本服務實施細節,請隨時注意本公司及本服務公告內容。
(三)本服務所提供之任何影音內容僅供個人使用,不可用於商業用途。在您的會員資格期限內,本公司授予您有限、非專屬、不得轉讓之權利使用本服務觀賞電影和節目,且僅限基於串流方式使用。除上述有限之授權外,本公司並未轉讓您任何權利、所有權或利益。
(四)您同意依據所有得適用之法律與規範或其他使用本服務或影音內容之限制,使用本服務,包括所有內容與功能。除非您事前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授權人之明示同意,否則您不得將本服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存檔、下載(包含為個人使用而下載)、複製、散布、修改、展示、公開播放、出版、授權、製作衍生作品、出租或販賣(除非本條款明確授權)。
(五)您同意絕不:
1. 規避、移除、變更、停止、減損或妨礙對本服務內容之保護;
2. 使用任何「robot」、「spider」、「scraper」或其他自動化方式取得本服務,或就得以取得本服務之軟體或產品進行還原工程、解碼或拆解;
3. 以任何方式插入任何編碼或產品於本服務內;
4. 使用任何資料探掘、資料蒐集或擷取方法,控制本服務之內容。
5. 上傳、發佈、傳送或以其他方式干擾、破壞或限制與Funique+ 服務相關的任何電腦軟體或硬體或電信設備功能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軟體病毒、電腦程式碼、檔案或程式。
(一)使用本服務前,您必須先加入會員(以下稱「會員」)並同意 Funique+ 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政策。
(二)會員須善盡帳號及密碼的使用與管理之責任。對於使用該會員之帳號及密碼利用本服務所造成或衍生之所有行為及結果,無論使用行為是否為您個人所為,或是否已得到您的合法授權,會員須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三)本公司保留審核您加入會員資格之權利,另外已加入會員者,本公司亦保留終止其會員資格之權利。
(四)未經會員本人同意,除依據「Funique+ 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政策」相關規定外,本公司不會將涉及個人隱私之資料提供給第三人。
(五)會員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均僅供您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合用。
(六)發生帳號或密碼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使用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以利本公司採取相關保護措施。若使用者未即時通知所造成的損失,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七)帳號或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本公司無法辨識是否為使用者本人親自使用的情況時,因此所生損害,除證明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外,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八)本公司於知悉或有相當理由懷疑使用者的帳號、密碼係遭他人冒用時,有權立即暫停該帳號使用(含該帳號所生交易的處理)。
(一)本服務以付費點數兌換所提供之內容。本服務所提供之內容所需點數數額、購買單位及定價、點數提供方式、點數使用條件及其他相關規則,由本公司訂定並公布在本網站或本 APP 中。
(二)本服務接受 VISA、MasterCard 等多數主要信用卡及金融卡作為付款工具。
(三)會員使用本 APP 需自行備齊上網所需之各項相容性設備,另須自行依其所屬電信業者之規定支付因使用本服務所衍生之連線傳輸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一)Funique+ 點數(以 Funique Point 或不同稱謂之同性質工具表示,以下稱「點數」)係指可兌換本服務中有償提供的服務或內容之預付支付工具或同類支付方式,包含但不限於電子點數票券與酷碰券之形式。
(二)使用者可透過在本網站或本 APP 購買、參與或完成本公司或本公司合作廠商指定或舉辦之特定服務或活動,獲得 Funique+ 點數。
(三)獲得點數的詳細條件與條款,包括但不限於活動的具體內容、應發放的點數數額、點數有效期間等,均應依據本公司或本公司合作廠商的個別規定為之。使用者應在參與活動前閱讀及同意上述詳細條件與條款,並於活動後自行留意點數紀錄。
(四)使用者須於完成註冊本公司會員後,始可使⽤點數服務。點數一經使用,無法取消使用並返還點數。
(五)於點數有效期間內,您可於本網站或本 APP 換購本服務提供之商品,但不得要求本公司將點數折換現金或作為其他與特定平臺無關之給付。
(六)除會員死亡得由其法定繼承人向本公司申請,檢附必要證明文件後辦理繼承該會員有效之點數權利外,如因違反本條款或本條會員點數約定等事由致會員資格終止、點數權利終止或點數有效期間屆滿時,尚未使用之點數即視同您放棄相關權益,點數將自動失效,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其他給付。但點數若係由使用者以現金購買者,使用者得向本公司申請退費,由本公司依據相關法令收取手續費後辦理退款。
(七)除會員死亡外,點數權利不得由他⼈繼受,且點數不得出借、設質或抵押為任何他⼈的擔保品。
(八)使用者應秉持誠信原則並遵守相關規定以獲得或使用點數,若使用者經本公司或合作廠商認定以下列不當方式獲得或使用點數,本公司得自行決定暫停或終止使用者的點數權利,並取消因此獲得之點數,若點數已經兌換,則本公司有權向使用者求償:
1. 任何可能構成詐欺或其他犯罪的⾏為。
2. 不當使⽤本公司或第三⽅之設備或設施,或妨礙其管理或運作設備或設施的⾏為。
3. 將數個會員帳號中儲存的點數合併於⼀個會員帳號的⾏為。
4. 利⽤多個會員帳號不當獲得點數的⾏為。
5. 會員申辦服務或參與活動時,提供虛偽不實資訊的⾏為。
6. 盜用他人會員登入資訊或點數的行為。
7. 本公司或合作廠商認定為不當的任何其他⾏為。
(九)使用者應依本條款第二條約定妥善保管您的登入資訊,若使用者同意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兌換等)帳號中之點數,因授權交易產生任何結果,須由使用者承擔。
(十)使用者的點數如遭到第三⼈以詐欺、脅迫或其他非法或不正當之⽅式使⽤,請自行依法尋求協助及主張權利被侵害,本公司對使用者因此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害不負責任。
(十一)除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導致計算錯誤之情形外,使用者所累積的點數以點數平臺所載餘額為準,本公司並保留點數餘額最終解釋權。
(十二)本公司並未以任何⽅式(無論明⽰或默⽰)保證點數服務毫無任何法律上或其他之錯誤或瑕疵(包括但不限於與穩定性、可靠性、正確性、完整性、有效性或適於特定⽬的,及與安全性相關之缺陷、錯誤、程式錯誤或侵權⾏為)。本公司亦無改善、修正或清除上述錯誤或瑕疵後再提供點數服務之義務。
(十三)為維護會員權益,如點數平臺發生異常或同時使用人數過高時,本公司有權暫停提供點數服務,並待上述異常狀況排除後再恢復提供點數服務,本公司對此可能產生的任何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十四)本公司於伺服器故障、受第三人妨害或其他事由致無法計算點數兌換時,除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外,對可能產生的任何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十五)本公司保留修改、變更及終止本條會員點數約定的權利,修訂後的內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修改或變更將公告於本網站、本 APP、特定平臺或合作廠商網站或 APP 公告。若您於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點數服務,即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修改或變更後之本條約定。
本服務之內容可能存有不適宜兒童及少年接受的訊息,本公司已就本服務的內容依照法令辦理分級,但並不因此豁免家長(或監護人)之注意及監督義務。為預防及避免兒童及少年接觸不符合其年齡的服務內容,使用者如為兒童或少年時,其家長(或監護人)同意盡到下列義務:
1. 兒童或少年使用本服務前,應先徵詢其家長(或監護人)之同意。
2. 未滿七歲之兒童,其在本服務中的購買行為須由家長(或監護人)代為行使始生效力;七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購買行為須取得家長(或監護人)之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
3. 家長(或監護人)應隨時監督兒童或少年依照分級規定使用本服務。對於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少年,應避免其接觸不當內容;對於未滿十二歲之兒童,應全程陪同其使用本服務,以避免兒童接觸到不當內容。
4. 家長(或監護人)應促使兒童及少年遵守本條款。
為保障本公司或本服務內容授權人(合法權利人)的智慧財產權,使用者同意下列事項:
(一)本公司或授權人以本服務所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影音、圖片、照片、檔案、文字、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及任何編碼等,不論是儲存於磁碟、可讀式儲存媒體、任何其他媒體/裝置上,本公司或授權人僅准許使用者依本條款規範及本服務預設的正常方式使用。
(二)本條款所授予的權利,只限於使用者對本服務內容進行閱覽及依本服務預設方式正常使用的權利,並不包括本公司或授權人所有的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本公司並保留對提供本服務相關內容、軟體的所有權。
(三)舉凡本公司或授權人未在本條款相關規範明確授予使用者的權利,均由本公司或授權人保有。非經本公司或授權人事先書面授權同意,使用者不得重製、公開傳播、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出租、散布、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有違反,除應由使用者自行負法律責任外,如因而對本公司造成損害或損失,本公司得向使用者請求損害賠償。
(四)使用者清楚瞭解本公司及授權人的技術及著作權均受著作權法及國際條約規定所保護,使用者並承諾不會消除其中所包含的任何版權、權利保護措施或其他所有權或產品的標記。
(一)使用者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一切交易的意思表示得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一旦使用者於各項服務與功能等頁面點選同意或確認等功能鍵時,即視為其正式的意思表示。
(二)本服務所提供之觀賞品質將因裝置的不同、您所在的位置、可用頻寬、網路連線速度等而不同,故本公司無法保證觀看品質。
(三)經由本服務或本網站、或本APP所瀏覽的任何廣告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文字、圖片、動畫、聲音、影響,或其他方式對產品的說明),其他銷售資訊,及金融投資相關資訊等,均由各廣告主、廣告代理商及內容製作者負完全責任,本公司不擔保其合法性、合適性、即時性、正確性、完整性、可信性及安全性。使用者基於任何廣告、銷售資訊或金融投資資訊做成的任何交易或投資決定,本公司均不負責任。
(四)本公司保留新增、修改或刪除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的內容提供權利,使用者請自行於本網站查閱相關訊息,本公司將不另行通知,使用者同意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一)使用者同意並承諾絕不以任何非法目的、手段或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各相關主管機關規定及所有使用網際網路的國際慣例與禮節。使用者若為中華民國以外的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區的法令。
(二)使用者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下列行為,如經發現有違反的情形,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使用者的帳號,並拒絕使用者繼續使用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且須由使用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1. 利用本網站公布、傳送或散布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色情、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的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2. 侵害他人名譽、肖像權、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冒用他人名義註冊或冒用他人帳號或以其他不正方法登入使用本服務;
4. 故意或因重大過失上載、傳輸、散布電腦病毒;
5. 利用本網站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散布虛假不實、引人錯誤或犯罪的訊息;
6. 利用本網站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7. 對本服務軟體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破壞或干擾本服務所提供的各項資料、活動或功能,或以任何方式侵入、試圖侵入、破壞本服務的任何軟體程式、系統或服務的完整性,或藉由本服務進行任何侵害或破壞行為。
8. 其他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或有違反之虞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或非屬正常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一)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增減、變更、暫停或終止本服務的一部或全部項目或內容,且無須個別通知使用者。
(二)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依本服務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得以公告於本網站的方式通知使用者。
(三)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商品或服務的公告、提醒或行銷等訊息(包括但不限於 EDM)至使用者註冊帳號時所提供的電子信箱。使用者如對於電子信箱所收到的電子報或行銷訊息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本公司將停止繼續發送電子報或行銷訊息。
(一)本公司將採取合理的方式及技術,維護本服務的正常運作,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不經通知逕行停止或中斷提供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使用者如因此產生困擾、不便或損害者,除該事由係因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而可歸責於本公司者外,本公司不負相關法律責任:
1. 對於提供本服務的相關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施工時;
2. 發生突發性的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由於所申請的電子通信服務因任何原因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4.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無法提供服務時;
5. 其他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時。
(二)基於網際網路特性,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應自行採取防護措施,如因本公司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故障、失靈或人為操作上疏失而致本服務全部或一部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的漏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偽造資料時,除該事由係因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而可歸責於本公司者外,本公司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一)使用者保證使用本服務是基於使用者的個人意願,並瞭解也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由使用者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自本服務串流或下載觀看、下載圖片、資料或自本服務中獲得的資料,導致其電腦系統損壞或資料流失等情形。除該事由係因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而可歸責於本公司者外,本公司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二)本公司不擔保下列事項:
1.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所直接或間接取得的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符合使用者的期望;
2. 他人未經授權擅自存取或修改使用者的傳輸或資料;
3. 使用者個人使用紀錄與資料的正確性。
(三)如有前述情形,使用者可透過本公司客服管道尋求協助,然此不構成本公司的擔保或保證,使用者明確了解並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關係企業、經理人、受僱人、代理人、受任人及授權人,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違反本條款時,始負相關法律責任,縱使本公司及子公司、關係企業、經理人、受僱人、代理人、受任人及授權人曾被告知該等損害的可能性亦同。
(一)使用者如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因本公司有違反本條款時,致使用者受有損害,除該事由係因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而可歸責於本公司者外,本公司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二)本公司賠償範圍以使用者實際所受損害為限,但損害賠償無法計算者,則以使用者該次(或該月)訂閱金額為本公司損害賠償上限。
(一)使用者利用本網站上載、傳送、輸入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或影音檔等,但個人資料除外)時,視為已允許並授權本公司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目的,無條件於本條款有效期間內,不限地區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編輯、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
(二)使用者應保證本公司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編輯、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前項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否則使用者應對本公司及子公司、關係企業、其董事、經理人、受僱人、代理人、受任人及代理商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本條款與本服務其他條款與規定構成本公司與您之間就本服務所為之完整契約約定,並應依據中華民國台灣法律解釋與適用。如因使用本服務發生爭議且無法以協商方式解決,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使用人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其因本條款所生的相關權利義務一部或全部讓與他人。
本條款的其中一部分雖經法院認定無效,但不影響本條款其他條款的效力。
本條款的任何通知均應以書面(含電子郵件)形式為之;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以使用者註冊時所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寄送書面通知,並於完成寄發時即生通知送達效力。
本條款與本服務所公告之其他規範(包括但不限於 Funique+ 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政策、會員點數約定等)構成使用者與本公司間的完整共識或協議(無論口頭或是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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